为确保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根据《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
(070700)海洋科学专业:拟招收 45 人(含推免 0 人)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计划指标为准
二、 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与资格审查
(一) 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志愿考生成绩要求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的分数,并符合我校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普通计划 考生分数线 |
少干计划及 士兵计划分数线 |
双少生分数线 |
070700 |
海洋科学 |
总分264; 单科31分(满分100)、47分(满分>100) |
总分220; 单科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 |
总分220; 单科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 |
(二)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一志愿考生须在2025年3月20日18:00 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所列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海洋科学+考生号+考生姓名”格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广西大学海洋学院邮箱hyxygxu@163.com,邮件请以【海洋科学+考生号+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为主题,无需正文。
(1)考生的准考证与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经我院核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复试;
(3)考生本人签字版《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1)。
三、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我院复试时间设置在2025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并根据一志愿参加复试人数分为2个组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分组与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小组专家成员、随机抽取试题。
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约20分钟。
四、 一志愿复试名额及名单公示
1.我院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名单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 一志愿复试考核方式
我院复试采取现场考核形式。
一志愿考生须于2025年3月21日携带纸质材料至学院212办公室完成报到手续,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出校园。
六、 一志愿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
考核方式:材料审核和面试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单项满分20分。主要以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进行外语交流为主,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
考核方式:面试
3.专业基础能力考核
单项满分30分。考核考生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是否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等。考核时间5分钟。
考核方式:面试
4.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单项满分50分。考核考生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一定思考;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做事是否有责任感,心理是否健康等。考核时间10分钟。
考核方式:面试。
七、 一志愿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和初试权重、排名规则如下:
1.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 外语听说分+专业基础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分。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初试成绩标准分=全部科目总分(满分500分)/5。
八、 拟录取规则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我院按学校下达指标录取。一志愿考生达到录取成绩要求且人数在招生计划指标内的,第一批次录取。
九、 拟录取公示
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复试成绩。
2.拟录取检查与公示程序:
(1)拟录取名单确定前,将全面核查考生报考资格、材料真实性及复试合规性,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由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
(3)未经公示或公示期异议成立的考生不予录取,且不得进行学籍注册;
(4)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录申请。
十、 其他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专业招生指标。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诚信考试,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已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查实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学籍。
3.本细则未尽事宜,除《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有明确规定外,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 信息公开
海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雷老师
电话:0771-3227855;邮箱:hyxygxu@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771-3231368;邮箱:gxusms@gxu.edu.cn
广西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771-3231243;研究生招生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
纪律监督电话:0771-3232142;监督邮箱:webmaster@gxu.edu.cn;举报邮箱:gxuyjs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