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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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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8日更新)广西大学海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网站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11:25 点击数:

    【公告】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延长广西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的通知》(https://yjsc.gxu.edu.cn/info/1006/2993.htm)要求,广西大学海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有所延期,请详细查看本通知。

    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西大研〔2023〕20号)、《广西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广西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

    2.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加强博士研究生招考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广西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

    本专业《生物学(海洋学院),代码:071000》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签署合作协议定向支持人才培养的培养单位除外)。

    (三)招生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博(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三种方式选拔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

    智:经过与申请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或从事与申请博士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体:拥有健康体魄和心理、健康生活习惯、具备积极乐观心态和抗挫折心理素质。

    美: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正确审美观高尚情操、文明素质。

    劳:具有良好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勤于动手。

    (二)不同选拔方式的其他报考条件

    1.硕博连读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可按“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者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记录(注:确定录取后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及毕业,需保持学籍在籍状态);

    (2)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3)申请者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要与硕士阶段相关联,体现连续性与深入性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申请考核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按“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申请者具有硕士学位,本科或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原则上获取得硕士学位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如科研业务能力特别优秀的,获取得硕士学位时间及年龄可适当放宽;

    2)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2024年5月尚未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结题考核的,取消申请资格

    3)境外留学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或近5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5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或托福成绩≥75,雅思成绩≥6.0,或通过PET四级考试。申请人以第一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1篇及以上外语(英文)高质量论文,则无需满足外语条件

    注:科研能力特别突出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过外语(英文)高质量论文;2)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过3篇以上高质量论文(含3篇);3)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项目(含2项);4)其他成果条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者优先考虑。

    3.直博方式

    从本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10%。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申请者应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和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广西大学2024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考生报名时间在2024年1-3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或咨询报考学院)。

    1.考生报名前应与意向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3月24日(如时间临时变动将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告)。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

    3.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240元(按三门科目加报名费标准)。报考费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支付报考费后,不予退款。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考点和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报名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报名申请人须于2024年2月22日- 2024年3月26日将以下书面材料送至或邮寄到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综合楼216办公室老师收(联系电话:0771-3227855

    1.申请表格:《广西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或《广西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

    2.证件与证明:应届硕士考生提交身份证和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往届硕士考生提交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网上报名本科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还需另外提交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成绩单: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专家推荐书:两份《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级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校内专家则加盖专家所在部门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5.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入学体格检查相关表格并盖章。

    6.外语水平证明、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材料

    7.其他佐证材料:能反映申请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材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门材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备案,经审核同意、加盖公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相关材料。

    9.本人签字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按顺序提交,若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报名材料审核

    2024年3月20日前,我院将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并通过学院官网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处于畅通状态。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符合第二条招生条件的规定。

    3.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

    (二)学业研修规划

    1.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1份《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简称《报告》,模板见附录)。学以《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作为考察复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学术修养、学术追求、学术目标的主要评价方法。《报告》内容应体现个人对研究生阶段学习的目标,课题研究的思考和准备,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预期取得的学术成就等内容。

    2.复试考生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需本人签字。一旦录取,导师可以将《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参考。

    3.拒绝无准备、无思考、无规划、无目标的考生进入复试。未提交《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的考生,学校有权拒绝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流程:

    (1)英文自我介绍1-2分钟;

    (2)PPT汇报不超过1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硕士期间研究课题、前期工作成果、博士期间的工作计划,以及考生所掌握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知识;

    (3)考核小组成员提问10-20分钟。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应结合复试考生提出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复试成绩以100分计算。

    1.外国语水平测试

    重点考察内容: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结束后,记录英语科目单项成绩,按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考察方式:面试

    2.专业基础考核

    重点考察内容:博士招生目录的两门业务科目【2084高级生物化学、3081高级分子生物学】。考核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考核结束后,分别记录2门专业课单项成绩,按百分制单项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考察方式:面试

    3.发展潜力考核

    重点考察内容: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该项考核按百分制单项满分为100分

    考察方式:面试/PPT汇报

    4.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最终考核成绩)=(外国语水平测试×30%+专业基础测试/2×70%)×40%+发展潜力考核×60%

    其中,发展潜力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者才能进入录取考查名单。

    (四)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成绩7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按最终考核成绩(复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考生互选;

    3.按同一报考导师为单位进行复试成绩排序,博士生导师根据招生指标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报考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已满时,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导师申请调剂。多名考生同时向同一位导师调剂时,根据导师意愿择优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专用,单独排序。

    (三)候补与补录

    公布录取资格名单时,设定1-2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根据招生导师的意愿,可从候补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录取通知与确认

    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考生应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录取。

    (五)录取资格取消

    1.已公示录取资格的考生应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及时确认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必须确保在读研究生身份(保持学籍在籍状态),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一旦取得毕业及学位,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承诺全脱产学习。无法按规定转入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条 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分配各专业招生指标,审批学院上报的复试办法、复试名单。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同时配合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二)学院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各复试工作小组,选聘有责任心的老师履行相应职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组织开展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纪律要求

    凡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涉及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的,要主动提出,实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及内容的,履行保密纪律;履行廉洁纪律,不在招生复试中谋取任何不当利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条 考生诚信要求及舞弊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获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入学后发现复试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注销其学籍。

    第七条 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我院将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做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二)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三)联系、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2827,海洋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71-3227855。业务监督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1368;邮箱:hyxygxu@163.com


    广西大学海洋学院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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